9月16日至18日,中船重工在北京舉辦《物權法》培訓班。中船重工紀檢組組長、總法律顧問朱振生出席培訓開班儀式并講話,副總法律顧問莘國梁主持并作總結。
朱振生在講話中系統闡述了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需要牢固樹立法制意識;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大量法律風險,必須嚴格防范;認真學法、用法,不斷提高企業法律工作水平等重要認識,并總結了中船重工推進以總法律顧問制度為核心的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方面取得的成績,對集團公司系統法律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他強調,一要不斷加強學習,提升運用法律手段解決企業實際問題的能力。二要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加強經營管理中法律風險的防范。三要繼續推進以總法律顧問制度為核心的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認真落實企業總法律顧問和法律顧問的職責。四要進一步加強法律工作隊伍建設,努力造就一支復合型法律顧問隊伍,培養一批專家型法律人才,提升企業法律工作水平。
培訓(xun)班分(fen)別邀(yao)請了大學(xue)、法(fa)(fa)(fa)院(yuan)、律(lv)師事(shi)務所的專家(jia)、學(xue)者,對(dui)《物權法(fa)(fa)(fa)》、《勞動合(he)同法(fa)(fa)(fa)》和(he)合(he)同風險防范等(deng)內容進行(xing)系統講解(jie)。各(ge)成員(yuan)單位分(fen)管(guan)法(fa)(fa)(fa)律(lv)事(shi)務的領導、總(副總)法(fa)(fa)(fa)律(lv)顧問、法(fa)(fa)(fa)律(lv)部門(men)負責人、企業(ye)法(fa)(fa)(fa)律(lv)顧問,以及其他有(you)關人員(yuan)近(jin)120人參加了培訓(x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