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船舶集團黨組2023年第二輪巡視工作部署,截至2023年11月29日,巡視工作已經鋪開。其中,對中國船舶集團華南船機有限公司、重慶前衛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船舶集團汾西重工有限責任公司、杭州應用聲學研究所、上海船舶電子設備研究所等5家單位開展常規巡視,對重慶川東船舶重工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等2家單位開展專項巡視。
巡視期(qi)間,巡視組設置專門值(zhi)班(ban)電話(具(ju)體如下表(biao))和聯系信箱,主(zhu)要受理反(fan)映被(bei)巡視黨組織領導班(ban)子(zi)及其成員(yuan)、下一級(ji)黨組織領導班(ban)子(zi)主(zhu)要負(fu)責人(ren)和重(zhong)點(dian)崗位領導干部問題的來(lai)信來(lai)電來(lai)訪(fang),重(zhong)點(dian)是關于(yu)違反(fan)政治(zhi)紀(ji)(ji)律(lv)、組織紀(ji)(ji)律(lv)、廉潔紀(ji)(ji)律(lv)、群眾紀(ji)(ji)律(lv)、工作紀(ji)(ji)律(lv)、生活紀(ji)(ji)律(lv)以(yi)及巡視整改等方面問題反(fan)映。
各巡視組專門值班電話表
| 來 源:集團公司黨組巡視辦
| 責 編:王 琦
| 校 對:方 浩
| 審(shen) 核:項 麗/甘豐錄(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