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zhong)(zhong)國船(chuan)舶(bo)集團有限公(gong)(gong)司召開(kai)慶祝中(zhong)(zhong)國共產黨(dang)(dang)成(cheng)立(li)101周年大會暨2022年黨(dang)(dang)的建設(she)工作會議,學習貫(guan)徹習近平新時代中(zhong)(zhong)國特色(se)社會主義思想,學習貫(guan)徹黨(dang)(dang)的十九(jiu)大和十九(jiu)屆歷次全(quan)會精神,弘(hong)揚偉大建黨(dang)(dang)精神,深刻領(ling)會“兩個確立(li)”的決(jue)定(ding)(ding)(ding)性意義,號召集團公(gong)(gong)司全(quan)體(ti)黨(dang)(dang)員干部堅定(ding)(ding)(ding)不移以高質量(liang)黨(dang)(dang)建引領(ling)高質量(liang)發(fa)展,加快建設(she)國際競(jing)爭力(li)強的世(shi)界一流船(chuan)舶(bo)集團,以優(you)異成(cheng)績迎接黨(dang)(dang)的二十大勝利召開(kai)。中(zhong)(zhong)國船(chuan)舶(bo)集團黨(dang)(dang)組(zu)(zu)書記、董事長(chang)雷凡培出席(xi)會議并講話,黨(dang)(dang)組(zu)(zu)副書記、總經理(li)楊金成(cheng)主持(chi)會議并通報了(le)(le)2021年度成(cheng)員單位黨(dang)(dang)組(zu)(zu)織(zhi)落實(shi)全(quan)面(mian)從嚴治黨(dang)(dang)主體(ti)責任考核評價結果,黨(dang)(dang)組(zu)(zu)副書記、董事杜剛(gang)宣(xuan)讀了(le)(le)集團公(gong)(gong)司“兩優(you)一先”及“兩標兵一示(shi)范”表彰(zhang)決(jue)定(ding)(ding)(ding),黨(dang)(dang)組(zu)(zu)全(quan)體(ti)成(cheng)員出席(xi)會議。
會議指出,中國共產黨走過百年光輝歷程風華正茂,船舶工業作為黨的重要播火地,傳承厚重紅色基因。中國船舶集團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集團公司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作為全部工作的鮮明主線和突出主題,以排頭兵的姿態和主力軍的擔當,銳意進取、勇于爭先,以實際行動交出了優異答卷。2021年,集團公司政治建設和思想理論武裝實現新提升,黨建引領高質量發展取得新成效,組織建設與基層黨建質量再上新臺階,領導干部和人才隊伍建設邁出新步伐,宣傳思想文化與群團統戰工作開創新局面,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得到新加強。
會議強調,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作為集團公司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要堅持深化落實“兩個一以貫之”,加快健全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要加強干部人才隊伍建設,構筑黨建引領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要堅持建強基層組織不放松、服務生產經營不偏離,夯實集團公司高質量發展的組織基礎。要堅定不移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向縱深推進,為建設世界一流船舶集團保駕護航。要加強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建設,以制度建設成效提升治理體系與治理效能。要堅持用好黨建考核評價體系,推動管黨治黨責任和治企興企責任一體落實。
會議強調,要以迎接、宣傳、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為主線,重點圍繞抓好穩增長、抗疫情、保安全等工作,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水平。一是要堅定不移加強黨的建設,以實際行動踐行“兩個維護”,持續加強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鞏固深化黨史學習教育成果;二是要強化黨建引領,充分發揮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作用,加大科技創新力度,確保全年目標任務完成;三是要推動基層黨建強基固本,推動組織設置不斷適應經營布局和管理幅度,發揮組織優勢引領項目攻堅克難,著力解決基層黨建“最后一公里”;四是要堅持不懈鍛造干部人才隊伍,嚴把選人用人政治關、廉潔關、作風關,加快培育領軍人才,深入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五是要守正創新提升宣傳思想工作水平,持續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加強品牌建設與海外傳播,統籌抓好群團、統戰、離退休、鄉村振興等工作;六是要持續深化全面從嚴治黨,堅定不移推進反腐敗斗爭,馳而不息糾“四風”樹新風,健全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監督網;七是要堅定必勝信心,堅決完成全年目標,奮發有為奪取新的勝利。
會(hui)上,受表彰的“兩優(you)一先(xian)”及“兩標兵(bing)一示范”代表七院(yuan)高巖(yan)、江南造(zao)船陳景毅、七〇五所樊(fan)斌、漢光(guang)重工李佳(jia)佳(jia)分別作(zuo)了(le)交流發言(yan)。
會議以視頻形式召開。中國船舶集團總助級領導,紀檢監察組、總部各部門、科技委處級及以上領導人員、集團公司黨組巡視組正副組長,各成員單位領導班子成員、黨支部書記、有關部門負責人、受表彰的先進集體代表和先進個人等參加會議。
| 記 者:汪 濤
| 責 編:高紅梅
| 校 對:方 浩
| 審 核:項 麗/甘(gan)豐錄